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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月19日晚,在鄭州一家戒網癮學校——搏強新觀念生活培訓學校(以下簡稱搏強學校)里,數小時“加訓”之後,新鄉19歲女孩靈靈死亡,周口14歲女孩新新受輕傷。當地警方初步認定,學生死傷,與學校的所謂“訓練”,有相當的因果關係。
  今天上午,記者從當地警方瞭解到,搏強學校涉事的五名老師目前已經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,該校管理混亂,目前已經撤銷了其辦學資質。
  事發“加訓”後學生一死一傷
  鄭州搏強新觀念生活培訓學校,在鄭州市南四環外200米的一個小巷子里。
  據央廣新聞報道,5月19號晚,玲玲和新新就在這裡接受了兩個小時的訓練。新新父親轉述女兒的說法,當晚的訓練,從晚上九點開始,兩個孩子做了多次前倒和後倒動作。
  不過,搏強學校副校長段江波說,他們只是做了個訓練而已。
  就是這次訓練卻導致兩個孩子當場一死一傷,次日凌晨4點,鄭州市十八里河派出所接警。警方稱,根據他們初步掌握的事發經過,與新新父親所轉述的基本吻合。
  當地警方稱,按學校的說法是一種加強訓練,就是讓她前倒後倒,在女孩不做的情況下,強制性地讓她前倒後倒。“根據咱調查來講,有兩個多小時吧——從叫出來開始訓練,到被抬回宿舍。”
  該校一名男生稱,當晚9點半左右,他看到“兩名女生在做‘後倒’,其中一名女生被幾名男老師‘抬著’做,女生一直慘叫,晚上10點半就寢時,整棟宿舍樓都能聽見慘叫聲”。他稱,他沒看到老師和學校負責人進行制止。
  據瞭解,搏強學校涉事的五名老師,已經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。
  學校半年“培訓”收費33000元
  搏強學校的招生辦公室里,一些錦旗、感謝信與鄭州市教育局頒發的“民辦教育合法辦學單位”的牌匾一起,被掛在辦公室的牆壁上。
  根據我國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》的規定,民辦非企業的最重要特征就是非營利性,也就是“不以賺錢為目的”。
  一旦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,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令其限期停止活動、予以撤銷登記,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  不過,採訪中,搏強學校的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:第一,學校並不以文化知識培訓為主業;第二,學校收費為每月5500元,一般培訓期為半年,學費共計33000元,且不保證開具正規收費發票。
  事實上,2009年,原衛生部發佈的《未成年人健康上網指導征求意見稿》中,曾明確否定了“網絡成癮”這一說法,並明確表示,對於網絡使用不當行為人的干預,絕不是中斷或終止其上網行為,且嚴格禁止限制人身自由的干預方法(如封閉、關鎖式干預),嚴禁體罰。
  追訪已取消其辦學資質
  今天上午,鄭州市管城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在《法制晚報》記者採訪時說,經過調查,媒體報道反映的是事實。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,具體涉事人員該如何處理,會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認定和評判。
  該負責人介紹,這個學校是在區教育局登記過的,原來是一家合法的民辦教育機構。但是註冊後,在辦學過程中,法制意識不足,辦學管理出現混亂。此次出事之後,教育局對學校進行了處罰——目前已經撤銷了該校的辦學資質,勒令其停止辦學。
  “如果再出現招生情況,那就是非法招生,屬於違法行為。”該負責人表示。
  對於學校每半年3萬多元的收費,該負責人稱,該校是否存在亂收費,還需要進行核實。
  該負責人表示,類似搏強學校這類民辦教育機構屬於屬地管理,機構位於這個地區,就要在該地區進行申請,並沒有所謂“分校連鎖”的概念。也就是說,搏強學校辦各地分校屬違規行為。 文/記者王選輝
(原標題:河南19歲女孩在戒網癮學校內死亡 涉事5教師已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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